福建省住建厅发布最新房屋建筑加固定额,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!海迈云计价平台、计价软件会员版将免费升级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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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 通知原文
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:
为确保我省房屋建筑加固工程质量安全,合理确定加固工程造价,根据国家相关定额和我省加固工程实际情况,我们组织编制了《福建省房屋建筑加固工程预算定额》(FJYD-202-2020)(以下简称“本定额”),按照《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164号)第九条规定,经商有关部门现予颁发,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定额与《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》(2017版)配套使用,加固工程的企业管理费费率、利润率、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执行抗震加固工程(含安装)取费标准。
二、在我省未颁布加固工程工程量清单之前,加固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执行定额计价。
三、本定额的人工费、其他材料费、施工机具使用费按照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。
四、本定额的加固工程检测费用列入暂列金额,按实结算。
五、本定额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。凡2020年10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签订合同的工程,按招标文件、合同约定或补充协议执行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0年8月7日
▼ 要点内容
1、本定额内容
包括:桩基础加固、砌体加固、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加固、金属构件加固、木构件加固、加固措施、加固工程检测,共七章。
2、本定额依据
以《房屋建筑加固工程消耗量定额》(TY01-01(04)-2018)、《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》(TY01-41-2018)为依据。
3、本定额适用范围
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结构加固工程。不属于加固范畴的,均不得套用本定额。
4、本定额是编制房屋建筑加固工程设计概算、投资估算的基础,可作为房屋建筑加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。
▼ 点击浏览附件原文
《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》(2017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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